北京市果蔬等农产品产销对接问题与对策建议

农产品在我国居民消费中占有核心地位,尤其果蔬等农产品的产销对接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保障北京市果蔬等农产品日常供给的丰富和稳定事关重大。作为特大型消费城市,北京市农产品稳定供给体系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要应对极端天气、疫病传播等外部风险;另一方面亟待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销对接效能,依托首都显著的科技创新优势,为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当前形势下,分析北京市果蔬等农产品产销对接存在的堵点与短板,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促进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的提质增效,为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一、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现状

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健康发展,交通运输方面,公路已经通达到所有乡镇,对产销对接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批发市场方面,形成了以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一大多小”批发市场格局,全市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21家。农产品零售方面,形成了百花齐放,竞争充分的多业态格局,全市蔬菜零售网点达到城市社区全覆盖,连锁超市、社区菜市场、蔬菜直通车等多种形式的零售网点稳定发展,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农产品供应渠道。

目前,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主要呈现出三种主要的对接方式,一种是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社区菜市场、餐饮企业等为辅的传统产销对接方式“农批对接”,承担了现阶段北京市主要的农产品流通任务;另一种方式是以大型综合连锁超市为核心,超市与生产基地直接对接,直面消费者的“农超对接”方式。第三种是以电商平台或现代化的信息手段为核心,直接连接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农产品电商”对接方式。

二、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低

农产品生产者负责生产农产品,他们的自身的问题对农产品生产有直接影响。京郊果品和蔬菜生产者的年龄大,同时生产者的文化水平不高,造成京郊果蔬生产信息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虽然近些年北京市的农业生产逐渐呈现专业化、现代化趋势,但因农业社会化服务薄弱、合作社作用发挥不显著等原因,使得生产组织化程度仍然不高,存在农产品“小生产”与销售“大市场”的矛盾。并且,农产品品牌化程度不高。大部分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和部分企业对于品牌建设的认知度不够,现有品牌价值偏低,品牌竞争力较弱。

(2)流通环节效率低成本高

北京市生鲜果蔬产销对接主要是以多级分销的形式进行的“农批”对接,农产品产销对接的主体纵向有多个层级,流通环节多,会增加相应流通成本和流通损耗。由于农产品的易腐性和时效性,加之没有连贯成型的冷链物流,使得北京市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物流环节的损失率高达20%-25%。物流技术和物流设备落后,工作机制和管理规范不完善,使得农产品流通中损耗量大。农产品物流过程增值能力弱,农产品产后加工不足。北京市的冷库、冷链运输车辆、冷藏箱等设备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不足,冷链仓储设施升级改造迫在眉睫。

(3)销售市场条块分割

北京市农产品销售市场条块分割主要体现在区域管理分割、部门职能的分割、市场类型分割以及大型农产品市场与超市对部分生产流通主体的排斥以及消费者弱势等。条块分割会阻碍农产品在市场规律下的高效率流通销售。而农产品消费者在市场中地位弱势,在与农产品批发商或零售商进行交易时,单个消费者没有议价能力,只能接受市场既定价格。消费者不能有效获取农产品的生产地、出产日期、运输和储存信息、产品质量检测信息等,容易造成信任危机。消费者承担风险能力弱,对于农产品质量问题维权能力处于弱势。

(4)农产品产销对接缺乏整体性和长效性

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链条短且缺乏整体与长效性。农产品产销对接各个环节的主体之间尚未建立合作关系紧密、具有跨环节的生产、采购和销售的整体性合作机制,相关主体的合作缺乏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性,难以形成高效的产销对接链条。在政策支持方面,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缺乏有机联系和协同配合,难以形成持续稳定的政策支持体系。同时,农产品产销对接合作机制松散,产销对接的主体合作方式缺乏创新。订单农业、期货交易等现代交易方式应用较少。农产品产销合同履约机制不健全。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发育不全,金融服务缺乏。农产品产销对接各主体间互动程度低,主体间各自为战,缺乏信息、资源、技术等交流,不能互利共赢。

三、促进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几点建议

为有效促进北京市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在认真梳理现有的相关政策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旨在构建“生产有保障、流通有效率、消费有市场”的产销对接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与农民收入,助力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高质量发展。

(1)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

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协同,共同出台优惠政策和采取措施,加大补贴力度,通过培育果蔬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果蔬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强化农产品生产主体组织化。另外,也要着力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大力扶持农产品销售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和农产品物流中心,支持企业将经营链条延伸到上游的农业生产环节和下游的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等环节,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2)优化市场格局营造良好环境

北京市应在保证供给和交易能力的前提下,优化现有市场空间格局,提升批发市场的硬件条件,建设市场立体交易中心和储备中心,改善交易环境。优化目前市场交易方式,探索培育委托交易,拍卖交易等多种农产品新型交易方式,在一级综合批发市场实现全场电子结算。进一步完善和畅通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财政部门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大对重点流通项目贷款贴息和财政扶持补贴力度。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末端配送,推广“最后一公里”新能源冷藏车。建立应急储备冷库。着力打造“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为全国冷链行业发展提供示范。

(3)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多元化发展

进一步规范“农户+批发市场+消费者”产销对接方式,发挥其作为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的重要主体作用。同时,通过政策扶持、平台建设等鼓励农产品产销对接主体或模式多元化发展,鼓励市场相关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创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的方式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拓展和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方式。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产销对接,利用其资金、技术、市场渠道等优势,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电商与直播平台,为农产品提供更广阔的销售渠道。

(4)促进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数字化发展

构建北京市农产品产销对接数字化系统平台,系统平台由政府主导基础建设(数据接口、质量监管),市场主导、社会企业参与运营(物流、电商),打通种植端(农户/合作社)→加工企业→物流仓储→批发市场/商超/社区→消费者的闭环。在生产端,建立涵盖种植业、养殖业、特色产业等多产业的数据信息体系。在流通与加工端,推进地产农产品采后加工和冷链物流数字化建设。在市场端,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开展监测,对农产品交易地点、价格、交易量等多维度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并进行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农产品价格及变化趋势的监测预警。此外,要提高北京市农民数字化素养,通过“北京农业科技大讲堂”等,开展专家网上授课、远程答疑、进村入户指导等农业技术培训服务。面向农村中老年农民,开设数字信息科技基础课程,使其获取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信息、开展网络营销、实现智能生产等能力。

(5)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创新利益链接机制,引导各类农产品产销对接的相关主体建立一种稳定的长期全面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原产地和消费市场、农产品生产商、经营商与消费者的利益连接机制;建立完善的合同履约机制,积极构建对农产品产销对接购销合同、订单的监管体系;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价格协商机制,推进各主体协同市场推广,共同进行产品品质维护;建立互信沟通机制,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北京市产销对接的人才共享,鼓励各主体间开展人才交流与共享。推动科技创新与应用,及时将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到农产品产销各环节。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社会化服务,构建公共型农产品产销对接社会化服务体系。

(6)促进京津冀农产品产销对接协同发展

加强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由京津冀三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协同工作小组,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补偿机制,加强科技合作创新,共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农业产业协同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合作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等,制定统一的京津冀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测规范,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规划京津冀农产品物流园区、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布局,构建高效便捷的农产品物流网络。统一物流标准规范,制定统一的农产品包装、运输、仓储等物流标准。培育农产品品牌与市场,共同打造“京津冀”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以品牌引领农产品产销对接。联合举办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等活动,组织京津冀农产品企业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同时鼓励电商平台、连锁超市等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发展研究所钟春艳副研究员